加州州长纽森(Gavin Newsom)周一签署了《392号州议会法案》(Assembly Bill 392),一些人认为这是美国对执法人员“何时可以使用致命武力”的最严格标准之一。
据《LATimes》报道,最近发生的,警察枪杀手无寸铁黑人男子的致命事件,促使了活动人士寻求改变已有一个多世纪历史的规定。虽然最终的法案没有达到一些人的期望,但支持者表示,这是改变加州警察文化的第一步。
报道称,一名名为斯蒂芬·克拉克(Stephon Clark)的男子于2018年3月被萨克拉门托警方击毙。
女议员雪莉·韦伯(Shirley Weber,圣地亚哥民主党议员)是该法案的作者,她对那些遇难的家庭表示感谢,因为他们相信她能够就该法案的细节进行谈判。她在萨克拉门托举行的签约仪式上说:“这不仅将改变加州,而且我们知道它将改变全世界。”
加州州长纽森说:“我们今天正在做的事情,扩大了可能性的范围。”
这个法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新法案将要求执法部门仅在“必要时”才使用致命武力,而不是“合理时就能使用”。
“在大型执法部门,日常警务工作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该法还禁止警察向没有构成直接危险的逃犯开枪,这是对1872年加州原始法典的更新。
它将如何帮助遏制致命武力的使用?根据现行法律,检察官在决定一名警官是否违法时,只能考虑使用致命武力的那一刻。一个警官是否有理由相信他/她的生命或旁观者的生命在那几秒钟处于危险之中?
根据新的标准,检察官还可以考虑警官和受害人在导致致命行为之前的行动,以确定警官的行动是否在法律丶政策和培训的范围内。
支持者认为,将这些标准公开接受审查,将鼓励各部门培训警官,让他们掌握降低事态升级的策略和其他可能减少致命武力使用的策略,并在使用这些策略时提供追究责任的潜在途径。该法案的作者,来自圣迭戈的女议员雪莉·韦伯(Shirley Weber)表示,ab392法案将是“对我们的警官进行再培训和改变警察文化的积极努力”。
执法部门如何看待这一变化?当AB 392被引入时,执法团体强烈反对。他们支持由州参议员安娜·卡瓦列罗(Anna Caballero, D-Salinas)起草的参议院230号法案,该法案基本上没有改变现行法律,而是将重点放在培训上。
经过几个月的谈判,包括加州治安官协会(California State Sheriff’s Assn.)和加州高速公路巡逻队(California Highway Patrol)在内的执法团体出人意料地放弃了对AB 392的反对意见,因为该法案经过了修改,以解决他们的担忧。
纽森和参众两院领导人随后都表示支持这项法案。不过,尽管许多执法团体现在公开接受了这一妥协方案,但即使在该方案经过修订后,也很少有人在立法机构中支持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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