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的工作签证。它为在美国拥有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外籍人士提供了一个签证类别。这个签证类别也使美国公司可以把其在国外的分公司的员工转移到美国境内,为总公司工作。
如果外国公司在美国境内没有子公司,分公司或附属公司,可以通过在美国设立公司,达到申请L-1签证的目的。在美国设立公司,没有注册资金的要求,程序也非常的简单。 从公司的设立,申请营业执照,银行的帐号,到联邦税号一般一个月之内就可以完成。美国公司成立以后,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为外籍人员向移民局递交L-1签证的申请。
美国移民法对于申请L-1签证 的基本要求是:
(1)L-1申请的外籍员工必须在过去的三年里有一年时间为美国公司的境外关联公司工作;
(2)美国公司与境外的外国公司具有关联关系;
(3)外籍员工是经理级以上的职位或是对公司的产品具有专业的知识;
(4)如果外籍员工会接触到根据美国联邦法律规定的出口限制性技术,公司必须已经申请到出口管制许可证。
L-1签证分为两类:公司的经理级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L-1A签证,对于本公司的业务具有专业知识的员工可以申请L-1B签证。L-1签证的有效期是三年,签证期满可以延期。如果在美国的公司是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L-1签证第一次只能申请一年的签证,一年以后可以以三年期为限进行延期。 L-1A签证最长可以延期到7年时间。 L-1B签证的最长期限期限为5年。 签证期满,可以申请其它的签证转换身份。
如果L-1签证的受益人已经在美国境内,但是持有其它类别的签证,他可以在美国直接转换身份,而不用离开美国到美国境外的领事馆申请签证。例如,如果公司的员工持有B签证进入美国为外国的公司设立分公司。一旦新公司成立,新设立的公司就可以代表外籍员工递交L-1申请,申请批准,外籍员工的身份就转换为L-1身份。必须注意的是,L-1的申请必须在外籍员工的I-94卡到期前递出。在L-1申请的等待处理期间,外籍员工可以合法的待在美国。然而,如果申请被拒绝,外籍员工就要立即离开美国。
L-1签证的持有人在美国可以申请绿卡,获取在美国的永久居留权。L-1A签证的持有人申请美国绿卡是通过EB-1C 的形式,现在没有排期,从申请的递交到最后移民局的批准一般不会超过半年时间。所以L-1A签证是快速获取美国绿卡的一种有效的途径。如果在美国的公司是成立不到一年的新公司,L-1签证的持有人只有在一年签证延期之后才能申请绿卡。L-1B签证的持有人申请绿卡是通过劳工证的方式进行。目前具有很长的排期。 根据持有人的学历和工作经验,需要排的时间不一样。
L-1签证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年龄未满21周岁)可以申请L-2 签证随同L-1持有人进入美国。配偶可以申请一次为两年期的工作许可证,在美国自由工作。未成年子女可以在美国免费入学。
席爱梅律师是明华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拥有美国排名前二十的法学院,明尼苏达法学院的法律博士学位。主攻移民法,兼顾公司和其它法律。席律师还有多年美国着名移民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经验和中美两国律师从业经验。
席律师现在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具有美国华盛顿州和纽约州的律师执照,并且拥有中国的律师资质
明华律师事务所位于美国西雅图地区的Bellevue.位于交通便利的I-405和I-90的附近。有免费的停车。 律师事务所由中美律师组成律师团队,致力于以优惠的价格,给客户提供高质量全范围的移民,商业法,知识产权法,房地产法,财产规划遗嘱继承方面的法律服 务。律师事务所精办各种移民和非移民案件。包括:杰出人才,国家利益豁免,跨国公司经理,劳工证,EB-5投资移民,亲属移民,B-1,B-2,H- 1B, L-1,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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