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在10年多前从中国移民到美国。虽然早已经满足了申请入籍的条件,但因为想保
留中国国籍所以李先生一直没有进行入籍申请。在2007年末,德克萨斯州一联邦法院以
向政府机构提交伪造文件的罪名判处李先生四年的监禁。同时,法庭还判处李先生在服
刑完毕后驱逐出境。也就是说,这项定罪不仅仅造成了监禁的后果,还让李先生失去了
美国绿卡。
所以,对于所有的非美国公民(非移民签证持有人或绿卡持有者)来说,刑事定罪会对
美国移民身份问题造成影响。有时候一些常见的犯罪如家庭暴力、酒后驾车、或者携带
毒品等罪名都会在将来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
刑事犯罪可能对外籍者进入或停留在美国的资格造成致命的影响。在移民过程中,外籍
者可能会遇到两个主要的不良后果,一是“不可入境”( Inadmissibility)——即拒绝
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申请,二就是驱逐出境(Deportability) ——即将身在美国的相关外
籍者驱逐出美国领土。如果一个外籍者被判处了不可入境或者驱逐出境,他/她就不能
在美国海关申请入境, 不能在美国境内申请转换或调整身份, 也不可能获得移民或非
移民签证等。此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即使是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人)也不能避免
一些由于刑事定罪造成的影响。永久居民可能会因为这些定罪造成不能再次入境、被驱
逐或者不能入籍等后果。
移民和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规定了美国移民在各种不同
的刑事定罪情况下对移民所产生的不同的影响。移民和国籍法中还具体规定了一些特定
类型的刑事犯罪;这些罪名主要分为两大类。
1. 道德败坏类犯罪(Crimes of Moral Turpitude, CMTs)
道德败坏是指用一般的社会标准来衡量是错误的、卑鄙的或堕落的。道德败坏类犯罪并
不以犯罪的严重程度或处罚的严重成都来界定,移民法上也没有对道德败坏类犯罪进行
定义。而通常由案例或根据具体个案而定,且不同的州和国家的规定也不相同。举例来
说,道德败坏类犯罪包括盗窃罪、欺诈、不道德目的的暴力犯罪, 以及某些州承认的
严重的家庭暴力等。
如果某人被定罪或被确定犯了道德败坏类犯罪, 他/她就可能受“不可入境”限制, 除
非符合“轻微犯罪的例外”( Petty Offense Exception)。轻微犯罪例外的要求是:1
)初犯;2)被判实际刑期不满6个月;并且3)被指控罪行可能的最长刑期不得超过一
年。因此,申请人所犯德败坏类犯罪如果不是第一次,就不能获得例外的豁免了。如果
外籍者在过去五年内被宣告或承认了道德败坏类犯罪并且刑期为一年以上就可能会被驱
逐出境。
2. 加重罪(Aggravated Felonies)
和道德败坏类犯罪不同,加重罪在移民和国籍法中有明确的定义。加重罪包括谋杀、强
奸、亵童、贩卖非法物品或枪支、拐卖人口、以及赌博卖淫等相关犯罪;还包括规定刑
期超过一年的盗窃和暴力犯罪等。这一规定,适用所有联邦和州的定罪,以及在过去15
年完成刑期的国外的定罪。但和名字相反的是,加重罪并不一定是重罪;在移民目的下
, 很多轻罪也可以被视为加重罪。
加重罪的定罪并不自动会导致“不可入境”;但是,这些定罪经常会被归入其他的会导
致“不可入境”的犯罪类别, 例如道德败坏类犯罪或滥用药物等罪。此外,移民官在
处理申请过程中也会有自由裁量权,而这些因素可能会成为移民官拒绝申请的原因。加
重罪的定罪可能会导致驱逐出境。
3. 其他犯罪活动
移民和国籍法规定了很多种类的犯罪,很多都包括在上面列举的类别。其中比较常见的
一些小的类别包括违禁物品犯罪、枪支犯罪、家庭暴力以及像护照签证欺诈等的移民犯
罪。
a. 违禁物品犯罪(Controlled Substance Violation)
违禁物品犯罪包括在任何州、联邦甚至外国法律规定的关于违禁物品的犯罪。这一类别
还包括随身携带的使用或意图使用的药品用具。违禁物品犯罪会导致“不可入境”,也
可能会直接导致“驱逐出境”,除非能够证明只是单纯的持有。
b. 枪支犯罪 (Firearms Offenses)
枪支犯罪包括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或其他破坏性装置,这项罪名并不会直接导致“不予处
理”,但可能在自由裁量的过程中被拒绝。但是,这些犯罪可能会导致驱逐出境。
移民犯罪包括签证护照欺诈等。这些犯罪根据联邦法可能会造成“不可入境”或“驱逐
出境”。
4. 豁免和例外
已获刑事定罪的外籍者很少能够获得豁免或例外。上面提到的“轻微犯罪例外”是一种
适用的例外情况。还有一些其它的例外情况,如“15年豁免”或者“特殊困难豁免”等。
总结
很多移民或非移民签证持有人都非常努力地来到美国。他们在美国用他们的知识智慧和
勤奋, 坚持不断地实现着他们的美国梦。但是,一个犯罪指控可能会让他们的美国梦
成为泡影,他们不仅仅是要面临法庭的刑罚,还有可能被剥夺停留或再次入境美国的资
格。我们在文章最开始提到的李先生,他最初来到美国时候,是政治学的学生,之后他
完成了法律课程的学习并成为了一名律师。他和家人在美国过着非常富裕幸福的生活。
但现在,他在联邦监狱里,并且在刑满释放后会被驱逐出境。他不知道他回国后的事业
和生活会怎样,更不知道在他被驱逐出境后怎样维持一家人的团聚。可谓是,一失足成
千古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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