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L-1签证分为两种:
1) L-1 A,这是给跨国公司的经理级人士的签证;
2) L-1 B,这是给跨国公司的特殊技能者的签证。
B. L-1签证过去十年的遭遇以及目前的状况:
大约在1999年10月,美国移民局有文章指出中国大陆及韩国的L-1签证成为了一种变相的偷渡。因此,在过去十年里,首先L-1签证不容易延期。有些持有L-1签证二次入境者,甚至被取消了L-1签证,而给予B-1签证;其次,不容易在L-1基础上获得绿卡,有些L-1转绿卡者甚至在接受I-485面谈后,移民局用“保留海外调查”说辞,将绿卡申请案悬置了多年。 但到了2009年后,随着美国经济的衰退,出于担心跨国投资撤资,移民局才做出了相关调整--目前有L-1签证者成功获得了绿卡。
C. L-1申请的过程,时间和费用:
L-1签证在美国境内申请,申请案又叫“I-129”。(实际名称为“非移民外国工作人员签证申请”)申请费为$325。正常情况下4个月左右可获得批件。但是I-129申请允许附加一个叫I-907的表格,并交给移民局$1,225.00,使您的L-1申请变为加急申请。移民局会因此在三个星期左右做出决定。
D. 什么叫L-1“Status”,什么叫L-1“Visa”?
如果您在美国境内申请L-1签证,您可以将您入境时的B-1/2直接转成L-1 Status(Status是一种状况的意思)。一般这种Status可允许您在美国合法工作一年。您若想要获得L-1签证,并获得一次以上的进出入美国的机会。您需要回到中国,去美国驻中国领馆签L-1签证,你将获得了Visa。L-1 Visa的有效期通常长于L-1 Status,可以是两年到三年不等。
E. L-1签证者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及其待遇 :
L-1签证者的配偶可以获得L-2签证。L-1签证者的未成年子女同样可获得L-2签证。L-2签证已被允许在美国境内工作。L-2未成年子女可以享受绿卡持有者相同的受教育待遇。
F. 移民局审核L-1的关键考量点:
因为L-1签证是发放给跨国公司主管及技术人员的,所以,第一个考量点就是海外母公司的规模,结构,人员,资金,母公司是否有到海外设立分公司的需求;第二个考量点是这个被派往海外子公司的人员是否是唯一的选择,同时为什么不能在美国本地找到同样的人才来担任此职位。 以上两个考量点是最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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