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申报与缴纳
美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领取工薪的纳税人,实行由雇主预扣代缴的制度。在每年的4月15日之前,美国纳税人如实填写相应的纳税申报表,申报上一年度的总收入,算出该年度的应纳税额。如果应纳税额高于或低于预缴税款,则需补交所欠税款或申请退税。纳税人可以选择传统的邮寄方式申报,也可以采用电话申报丶电子申报等形式。目前电子申报方式已经广为纳税人接受,美国国会要求在2007年采用电子申报的纳税人达到80%。
在美国,每个纳税人都有一个唯一的
社会保险号码,纳税人的各项收入信息汇集在它的下面。美国国内收入局在要求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的同时,建立了严密高效的信息稽核系统,对纳税人实行交叉稽核,非常有效地实现了对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监控。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从计算机系统中调出来单独审核。对于故意逃税的人,将给予严厉的处罚。
美国完备的个人所得税法在为联邦政府提供大量财政收入的同时,为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完善也提供了丰富的经验。但也应该看到,庞杂的个人所得税法,也为纳税人带来了极大的奉行成本。根据美国CCH公司统计,联邦税法与法规在2004年达到60044页,比1995年增加了48%。美国纳税人每年要花费大约65亿小时填报各种申报表,保存各种记录和学习税收规定。为实现有效管理,大量的公共部门和私营企业投入到税收产业中,每年的遵从费用达20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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