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的房屋保险有以下几种:
一丶屋主保险。保险公司只对屋主日常居住的房屋给予屋主保险,也就是说,一个人只可以买一个屋主保险(只有一种例外,即:国会议员因公务需要,在首府和自己的州都有一个居所的,可以买两个屋主保险)。拥有几栋房屋的屋主,对住所以外的房屋不能买屋主保险,只能买火灾保险或房东保险。
屋主保险又可分为4种:基本保险丶综合保险丶特别保险丶全面保险。4类保险费用差价不大。对房屋投保人来说,当然最好买全面保险。而特别保险的保险范围仅限于其条款中指明的灾害保险,如水险丶台风险等。一般的屋主保险中都理所当在地包括火险,不需特别指明。由于共有公寓建筑物本身已有保险,所以居住在共有公寓的人不必买“全险”,仅需花费较少的钱买室内财产保险(其保险额通常至少相当于共有公寓售价的30%)或室内物品重置成 本保险(又称替换险)。
二丶住户保险。包括基本的住户保险丶全面住户保险丶特别保险丶租户保险丶综合保险丶共有公寓住户保险丶老旧房屋保险等,种类繁多。住户保险的范围包括除水灾丶地震丶战争丶核能意外等自然灾害外的意外损失,各种保险的具体规定需要向保险纪经人及保险公司了解。
三丶地震保险。包括地震丶战争丶核能意外丶洪水灾害等,通常排除在大多数的保险条款之外。投保地震险,可在一般保险条款下列出包括地震险,或专门设立投保地震险一项。美国房地产的地震险有70%是在西岸的加州售出和(加州法律规定保险业者必须提供地震保险)。一栋价值20万美元的房屋,每年的地震保险费约需400-600美元,几乎相当于屋主正常的普通房屋保险费。在地震极少发生的地区,地震险的保险费则相对便宜。
房屋保险的索赔程序如下:
1丶屋主在房屋损失发生之后的60天内一定要申报,并填写“损失证明”交保险公司。在该表格中应该详列各种损失项目(物品),并注明其价值。表格中每一种物品各列为一项,但各种物价则要分开。最好能按房间分别申报损失,以便保险公司审核。
2丶所有财产损失都要折价(购买重置成本保险的除外)。各物品的折旧率不同,电器每年的折旧率为10%,硬式家庭每年折旧5%,软式家具每年折旧10%,工具每年折旧5%,衣服每年折旧5%,窗帘每年折旧20%,照相机每年折旧5%,古董丶银器丶珠宝则不折旧。投保人应尽量提供原收据或复印的收据,作为核定损失的依据。很多美国人平时就将房屋内所有物品列出一份清单,并和购买时的收据一起收入在防火保险柜中寄存在银行的保险箱中,申请理赔时可派用场。如缺少损失物品的原收据,则手续相对复杂,有的需采用具结书等办法。
3丶如保险公司经营作风恶劣,不按法规及合约规定理赔,投保人应将整个事件的缘由记下来,保存好与保险公司沟通的信件副本,以便找律师控告保险公司。
房屋保险索赔的时限如下:(1)在事件发生60天之内向保险公司送交“损失证明表”;(2)在保险公司发出估价通知之后20天之内选好估价员;(3)如果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有异议,必须在损失发生之后的12个月内提出诉讼;(4)空置的建筑物在损失发生时投保时间未满60天的,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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