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6号,中国籍谷歌工程师陈立人,27岁, 在自己的家中杀害24岁的妻子于轩一。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卧室里,女方躺在血泊中,男方也是浑身血迹,两眼呆滞,跪在另一个房间。警方当场逮捕了男方。之后,加州检方指控男方谋杀。
按照美国法律, 被告必须在48小时内,由法官决定是否释放或者继续关押。但一连四次,由于被告在医院治疗,未能出庭。目前男方已经雇了私人律师,案件将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
真相目前网上流传受害方是被拳打死的。但一般此类凶杀案件,特别是目前的案件进况,应该说细节还不清楚。目前的资料,仅限于检方的指控书。但指控书的细节,第一,不详细,第二,指控的事实,有可能在以后的案件进行中,会发现是不真实的。
检方在起诉阶段只要提供足够可以起诉的事实即可,而不需要太详细。 这个案件的真相,估计永远不会公布于众,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理由:
1.男方目前在接受治疗,被告很有可能会利用精神失常为辩护理由。既然是精神失常,被告不可能向检方提供当时的细节。他会坚称不记得。
2. 检方可以从被害人的验尸报告得出可能的死亡原因。但精神失常的案件,大多数都以庭外解决,或者被法官撤销,而不是通过陪审团庭审,所以验尸报告没有机会展示给大众。
3. 审前的这些程序,包括第一庭出庭,以后的证据庭,审前庭,都不会披露案件的情况。
4. 可能被害人的家人也并不想再受第二遍折磨。
在接下来的公开出庭,被告有律师代理,所以被告除了告知自己的名字以外,其他都有律师发言,而发言也不会触及到案件的真相。很有可能,被告可以要求放弃出席第一庭的权利。所以对此案关注的群众,即使能出庭聆听,也不会得到任何更多的事实。
走向此案是由家暴引起的凶杀案。 检方的指控不是家暴,而是谋杀。 加州的谋杀案有一级和二级。一级谋杀是蓄谋的杀人案;二级谋杀虽然不需要蓄谋,但情节必须要特别恶劣,要明知故犯,知道我这一拳打下去,会致人死命。一级谋杀可以判被告终身监禁。加州有死刑,但从2006年开始就被叫停,等于没死刑。二级最少就只做15年。此案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检方将来还会追加指控杀人罪。杀人罪是指一时激愤导致失手杀人。
现在的案件叫刑事案。由加州官方诉被告。被害人的家人,除了积极配合检方外,不控制案件的走向。但在刑事案件结束后, 被害人的家人,可以用家人的身份,对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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