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中小学生旷课习以为常,好像与法律没有关系。可是在美国就大不相同,让我们看看美国如何对待学生旷课。
许多人都说国外的学生学业轻松,在我看来也很轻松,没有过多的作业,没有课外补习丶也没有什么所谓的快慢班,可是,旷课却与法律有关:
美国加利福尼州法律规定,大数年龄在6-18岁之间的儿童都要到学校或班级接受全天教育。根据法律规定,每学年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达3次以上者,即为旷课者。
哪些是缺席的正当理由:
A:合理的个人原因,包括:到法院出庭丶庆祝宗教假日或庆典丶或由父母预先提出并得到学校许可的缺席要求。
B:健康原因:生病丶隔离丶医疗或牙科约诊丶或出席直系家属的葬礼。
C:宗教训练:学生若持有父母的书面同意,每个月可以在豁免时间计划内参加不超过4天的宗教仪式或课程,而学生至少应出席最低限度的上课时间。各学区可自行规定允许或禁止因宗教训练造成的缺席。
注意:学生因正当理由而向公立学校请假时必须能够补课,并获得完整的学分。学生若出于不同情况而在私立学校或透过家庭教师接受全天教育时,可不必到公立学校上课。
如果学生被发现旷课,学校必须以合理的方式[例如平信]通知孩子的父母或监护人。该通知必须声明:孩子旷课;父母应该强制其上学;如果父母没有强制孩子到校上课,自己可能被指控犯法并受到起诉。信上也必须通知父母:孩子有两个选择,一是约见学校主管讨论该问题;如果孩子没有正当理由而流连校外,就可能面临起诉,而且驾驶权力可能被中止丶限制或延迟。建议父母抽一天时间带孩子去上学。
如果上述方法均以用过,但孩子在一学年中还是被报告四次或更多次旷课,则将被视为惯性旷课者。这时,由社区和学校代表组成的学校出勤检查委员会将决定社区服务是否能帮助孩子的家庭解决这个问题,或是否需要向少年法庭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少年法庭有权要求父母每天亲自送孩子上学,直到学期结束为止,并可迫使孩子的父母支付保证金以确保孩子到校上学。
对于拒不服从学校出勤检查委员会或法庭命令的父母,也可对其提出犯罪指控。出犯的处罚包括最高100美元的罚款,第二次最高250美元,第三次及以后每次犯过不超过500美元。除罚款以外,法庭可以命令该父母或母亲参加父母教育与辅导课程。法庭也可以要求父母把学生送进适当的学校或教育课程。对于坚决违抗法庭命令者,可以根据民事藐视法庭罪处以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此外,被少年法庭判决有旷课罪的孩子可以由法庭提供监护,并由法庭命令到校上课。作为最后手段,法庭甚至可以监禁一个只是拒绝上学的惯性旷课者。
注意:拒绝遵守州教育法或不合作的父母,也会因忽视和/或处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而被起诉。
这就是美国California 州对学生旷课的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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